LMIA 常见问题

栏目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5-14     阅读:16025

Q:为什么需要你工作的雇主帮你申请LMIA?

A:LMIA的全称是 Labo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(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价),加拿大的雇主如果需要招聘临时外国劳工,便必须先向就业及发展部门递交LMIA的申请,如果能够得到其签发的正面批文,则可以凭此批文协助临时外国劳工办理工作签证,令其可以来到加拿大为雇主工作,无论你是在加拿大还是不在加拿大。同时,持有LMIA批文的移民申请人,也可以有额外50分的加分,确保1个月内获得移民邀请,6个月内完成移民申请流程。所以,如果你已经成功在EE平台注册,鼓励你向雇主争取支持而加600 分。


Q:要从加拿大就业和社会发展部门(ESDC)那里获得一个LMIA需要多少申请费用?

A:LMIA的申请主要分成两种,一种是为了帮助已聘用劳工申请永久居民,例如申请「快速移民」用的申请,该申请不收申请费(There is no fee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LMIAs.),80%的申请将在10个工作天之内作出审批;

另外一种则是为了让外国劳工办理工作签证(不是为了移民)的申请,有关雇主申请LMIA的申请费用已经从原来LMO每个职位$275上升为每个职位$1,000加币,雇主必须通过信用卡或汇票支付。


Q:我的 PGWP毕业工签快要到期,可以让雇主去申请 LMIA 帮我续期吗?

A:直至 2014 年初,PGWP 持有人很容易经雇主拿 LMO 续两年工签。因为当时的包容政策,一方面不需要雇主证实请不到本地人,另一方面对工资的要求也没有那么高。但好景不常,这两个给雇主的优惠被取消了。

现在如果你的工签期限逼近,此时除了需要你的雇主帮你申请适合移民的LMIA,同时还需要考虑要求雇主支持工签而申请的LMIA。如果你的雇主不愿意同时支持后者的话,你的PGWP到期后只能离开加拿大,哪怕你已经递交了EE申请,除非在到期前已经有结果!


Q:递交LMIA的申请,对雇主有什么要求?需要提供哪方面的材料?

A:申请LMIA通常需要雇主提供:雇佣邀请函和雇佣证明,自己企业的登记法律文件和运营记录、税务证明和税单,商业租赁协议等一系列文件外,同时需要提交该潜在雇员的个人信息、在当地的招聘记录等,以便向“就业及发展部”解释雇佣该雇员的必要性,体现出该申请人的不可或缺性。

然而对于一些超大型的企业,为了确保这些企业能正常的运作,每年对于一些特殊企业特殊行业,雇主可以提前向“就业及发展部”申请Unnamed (不记名的)Labour
Market Impact Assessment,方便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招募海外员工,无需因为申请LMIA而产生有岗位没职员的现象。

此外,如果你的加拿大公司与外国公司有母子关系,又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情况下,可以免去LMIA,把专才以内部转移的方式拿下工签。


Q:我就业的新成立企业可否递交LMIA的申请?申请 LMIA 对雇主的财务状况有要求吗?

A:公司成立的年限不能一概而论,但新公司要人才帮助发展业务是完全符合加拿大思维的,而初期亏本也是常见的。ESDC 从来没有说什么类型、规模,或业务性质的公司才有资格递交LMIA 申请。

但起码是成立不少于1年的正规公司,是有业务运作的,才符合申请资格。

ESDC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没有特别清晰的指引,但如果公司长时间亏本,就难以说服官员公司有财政实力聘用你了。


Q:ESDC 的官员是用什么准则来审批 LMIA 申请呢?

A:ESDC是否批准企业申请的LMIA,关键是基于这个职位的失业率和其工资水平和实际工时。如有需要,ESDC 官员会给雇主打电话提问,包括要求补充材料。

加拿大的移民申请例如 FSW(技术移民)的打分制,申请人如果达到不少于 67 分,移民官没有随意权力不批的。但是,ESDC 官员却有随意权力 discretionary authority 去接受或拒绝一个申请,而他的判断是不可以上诉的,虽然申请人可以卷土重来。


Q:如果有申请人由雇主申请LMIA却遭拒绝,补充申请的资料能否重新被ESDC考虑?

A:LMIA申请若被拒绝,相同内容的申请,将不会被重新考虑,原则上你只可以重新申请,因为新的LMIA政策下没有上诉或要求重新检视的机制。除非申请人改以其他职位,或是到不同公司去应聘,那时才能提出不同内容的LMIA申请。


Q:申请 LMIA 对工资有什么要求? 我现在的工资水平远低于 LMIA 的申请要求,怎么办?

A:申请LMIA的工资要求是基于ESDC 公布的你所在省份或地区的每小时工资中位数字,也可以是你身处城市职位的每小时工资中位数字。现实中可能绝大部分留学生的工资水平是未能达到 LMIA 的申请要求,这就需要与雇主直接沟通,这将会是你与其在合情合理合法、又不为难雇主的前提下而找出解决方案。


Q:我正在上班的A公司老板不愿意支持做 LMIA,有人介绍B公司帮我,可行吗?

A:是否可行最终是由 ESDC 处理案件的官员说了算的,即不是由B公司的老板或者介绍人说了算,所以一定要谨慎这样做。如果你别无他法,非要接受这个“介绍”不可,你要考虑的是风险,例如,为什么B公司会支持你这个陌生人?代价是多少?后果又会如何?


Q:一家公司是否可以同时替多个员工做 LMIA申请?

A:笼统的回答是可以的,前提是只要公司员工不是以雇佣外藉劳工为主。


Q:为什么现在申请LMIA被拒的比例相当之高?

A:因为加拿大主流社会的保护势力是偏向于反对政府引入外劳的。在此先不谈其是否合理,结果就是导致联邦经济发展及就业部门 ESDC 对 LMIA 的审批采取十分严格的态度。同时,更加引进措施追踪外藉劳工在加拿大工作后的状况,例如雇主是否履行 LMIA 指定的工资或工时承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