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省省提名企业家类别于2015年设立,旨在吸引国际企业家投资现有安省企业或开办新公司。安省在2019年7月正式出台了新的申请细则,对申请人的净资产和投资额的要求大幅下调。
对申请人的要求:
如果投资的业务位于大多伦多以内,至少拥有80万加币的净资产
如果投资的业务位于大多伦多以外,至少拥有40万加币的净资产
如果投资的业务位于大多伦多以内,至少要投资60万加币 如果投资的业务位于大多伦多以外,至少要投资20万加币 如果投资的业务属于资讯及通讯科技/数码通讯范畴,至少要投资20万加币
必须持续积极参与生意的运作和管理
必须至少持股不少于1/3
大多以内的企业至少须创造2个永久全职工作职位,大多以外及资讯及通讯科技/数码通讯范畴的业务须创造1个永久全职工作职位
申请者必须在最近1年内访问过安省,
被收购的企业在过去 60 个月内必须由同一所有者持续经营(需要所有权证明和购买企业的意向书或销售协议)
企业的所有权必须完全转移给申请人或其他商业伙伴
前任所有者不能保留任何业务股份
申请者必须将至少 10% 的个人投资用于改善或扩展安省的业务
在所有权转让之前,必须保留企业中的所有永久性全职工作
企业不属于现任或前任安省省提名者拥有/经营,包括任何已根据企业家类别或安省投资项目获得提名证书的人
对所投资企业的要求:
投资生意的目的必须是通过销售货物和(或者)服务从实际收入中获利,而不是从被动收入中获利 投资的生意必须遵守联邦、省或市的所适用的法律法规、监管或许可要求,这包括安省劳工法,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标准、健康和安全以及劳工关系立法 所投资的生意必须在安省是永久的,项目化/季节性的业务是不合格的 投资的生意必须始终在安省有营业地点 第三方投资者必须是银行或机构投资者
语言达到CLB 4(雅思:听5,读3.5,写4.0,说4.0)或以上 建立业务期间,申请人75%(每年9个月)的时间实际居住在安省 积极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经营 在持工签抵达安省后的20个月内履行投资承诺,该承诺基于商业计划书中提供的信息。
安省企业家移民申请分为两个阶段: